图片新闻
通知公告
学习园地
当前位置: 首页>>学习园地>>正文

什么是“五位一体”本科教学评估制度?

2017年09月28日 10:00  点击:[]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指出,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人们习惯上称之为五位一体本科教学评估制度。

    “五位一体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一是强调高校自我评估,强化高校的主体地位和质量意识。要求高校建立有效的校内教学质量监测和调控机制,建立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制度,在此基础上形成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并使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建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实行高校教学质量的常态监测。通过建立高校、国家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形成常态监控机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一些核心数据,加强对状态数据的分析,充分发挥状态数据库在学校自查、政府监控、社会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分类开展院校评估,引导高校合理定位,促进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院校评估分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两类,接受合格评估并取得通过的学校,五年后进入审核评估。

     四是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一方面鼓励专门机构和行业用人部门对高校的专业进行评估,促进人才培养与职业准人资格制度相衔接;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与国际标准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提高我国高校的专业办学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五是开展国际评估,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水平,促进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专业和高水平大学。积极与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相关教育机构增强交流合作,扩大和提升中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国际影响力、话语权和竞争力。邀请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参与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工作水平。鼓励学校自主开展国际评估,聘请世界高水平专家和评价机构,在学科专业领域按照国际标准和流程开展评估。

上一条:教学评估对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有什么作用? 下一条:新时期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有哪些新要求?

关闭

菏泽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处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