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评估处职责 | ||||||||||||||||||||
(一)拟定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规章制度; (二)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工作质量标准,制订相关评估方案; (三)研究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案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指导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四)负责教学督导工作; (五)负责学生评教工作; (六)组织开展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专业、课程等评估,对评估对象作出评价; (七)在对学校有关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对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的基础上,向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反馈评估结论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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