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评估处职责 | ||||||||||||||||||||
教学质量评估处是学校负责对全校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负责制定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价各项制度及相关评估方案,对学校有关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制订和落实学校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负责领导干部听课记录存档; (二)研究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案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指导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我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组织、填报、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我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组织、撰写、编制、审核及发布; (三)负责建立、管理和服务教学督导队伍,指导二级学院建立督导组并正常开展工作; (四)负责组织学生评教、教师评学与自评工作;负责组建与管理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通过学生信息员搜集教学一线信息,监控课堂教学秩序与质量; (五)组织开展对二级学院的课程评估、专业评估和教学水平评估工作; (六)负责上级部门对学校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 (七)负责专业认证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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