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评估处[2018] 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菏泽学院关于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意见》(菏院政字〔2012〕111号)要求,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尊东
副组长:韩月奎田智祥
成员:菏泽学院督导委员会教学质量评估处教务处 相关教学单位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进展;
2.期末考试试卷;
3.其他教学类文档归档情况。
相关表格(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2018年1月22日前;
2.学校检查:1月23日-1月24日。
四、检查组分组情况
理科组:
领队:韩月奎
成员: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李建芳
文科组:
领队:田智祥
成员: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李婷
五、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入学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检查,积极整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反馈。做好规范化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电子版发到158426249@qq.com。
2.学校检查组将根据检查情况为各学院进行打分,评出文理科组前三名。各学院成绩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数。
教学质量评估处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