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院系:
我校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在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社会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增强学院办学活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学校要求制定了《菏泽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试行)》,相关院系根据此细则对本学院的校企合作专业进行自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学院
人文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机电学院、计算机学院、城市建设学院、药学院。
二、自评方法
1、每一个校企合作专业一份《菏泽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试行)》。
2、每一个校企合作专业根据《菏泽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试行)》,在对应的考核等级下方画“●”,并写上相应的分值。
3、对已经参加过校企合作的学生进行调查。
三、建议和意见
本次《菏泽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试行)》为试行,相关院系可以根据本次的自评,对《菏泽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试行)》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四、报送方式:
各相关教学单位请于5月24日前,把校企合作专业自评、学生调查问卷、建议和意见加盖本学院公章,交到综合楼办公室513东,电子版发送到hzxjxzlpgc@163.com
附件1:《菏泽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试行)》
附件2: 《菏泽学院校企合作调查问卷(学生卷)》
教学质量评估处
2018年5月16日